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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借还制度

作者:主编 时间:2025-11-14 来源:本站原创


1.本校读者凭本人职工账号或学号借阅图书。

2.读者每次外借册数,教职工10册,学生5册。如果有特殊需要,读者可以向图书馆申请提高外借册数限额。借阅期限,学生为60天,教职工为90天。到期未归还图书,不能再外借其他图书。

3.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,不能带出图书馆。

4.读者须爱护馆藏图书,不得有在图书上圈点、批注、污损、撕毁、裁割等行为,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系部、暂停借阅权限、赔偿等处理。

5.读者所借图书丢失的,可以购买相同版本图书或按原图书价格的3倍进行赔偿。赔偿同版本图书的,由图书馆按原书进行编目加工,以货币进行赔偿的,需到学校财务处办理交款手续。

6.每年5月底,图书馆将统一注销应届毕业生账号。

7.因退学、休学、毕业离校,教职工离职等原因,在办理离校手续前,需还清个人所借图书(以图书馆签字盖章为准),方可办理其他离校手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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